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
 2016年02月02日 11480  商标

  一、简要说明
 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,与《商标注册证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 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。
  二、办理途径
 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:
  (一)委托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易公司办理;
  (二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。
  三、办理步骤
  (一)委托易公司办理的,申请人可以直接来易公司办理。
  (二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,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:
  准备申请书件、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、在打码窗口打码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
  四、申请书件的准备
  (一)应提交的书件
  1.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,提交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,
  2.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(原件经比对后退还);

  委托易公司办理的,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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